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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届“一带一路”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廉洁丝绸之路专题论坛主席总结

发布日期:[2023-10-31] 阅读人次:1637 字号:     

2023年10月18日,第三届“一带一路”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廉洁丝绸之路专题论坛在北京召开。论坛由中国国家监察委员会主办,来自31个共建“一带一路”国家、地区反腐败机构和6个国际组织的负责人,以及工商界、学术界代表共200人出席。与会代表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,发扬“和平合作、开放包容、互学互鉴、互利共赢”丝路精神,重申共建廉洁丝绸之路承诺,回顾廉洁丝绸之路成效与贡献,描绘廉洁丝绸之路愿景与展望,探讨如何应对腐败挑战,采取措施预防和打击跨境腐败,促进企业廉洁合规建设,并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。

我们忆及,习近平主席提出共建“一带一路”倡议十年来,廉洁丝绸之路建设顺应各国人民对公平正义的呼声和期待,已经成为共建“一带一路”国家的共同追求。广大共建“一带一路”国家政府、企业和社会各界遵循共商共建共享原则,以《廉洁丝绸之路北京倡议》为引领,勠力同心、通力合作,共同推动“一带一路”廉洁建设取得重大成效,让“一带一路”倡议真正惠及各国人民。我们不断加强反腐败和廉洁治理政策立法,为“一带一路”廉洁建设规范化、法治化做出贡献。我们积极创建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,形成反腐败共同价值观,保障各方合法权益,并以共建重点项目为抓手,助推廉洁丝绸之路落地生效。我们守望相助,不断完善廉洁社会文化,推动共享廉洁发展成果,举办一系列反腐败与廉洁合规培训项目,不断加强廉洁丝绸之路能力建设。我们携手共进,保障“一带一路”高质量发展。

我们重申,要坚持公平正义、惩恶扬善,倡导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,坚定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,坚定支持《联合国反腐败公约》在反腐败国际合作中的主渠道作用,积极落实《联合国大会反腐败问题特别会议政治宣言》,不断提升反腐败国际治理体系的公平性、有效性、包容性。要坚持相互尊重主权、安全和发展利益的基本原则,信守反腐败承诺,履行国际义务,消除追逃追赃各种障碍,有效防止腐败人员和涉案资产跨境流动,共同打击跨境腐败犯罪,拒绝成为腐败人员和资产的“避风港”。

我们认为,廉洁丝绸之路建设合作前景广泛,与相关反腐败国际合作机制形成合力,有力保障“一带一路”建设高质量发展。我们支持亚太经合组织《北京反腐败宣言》《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追逃追赃高级原则》《金砖国家拒绝腐败避风港倡议》以及其他国际合作机制所提出的加强反腐败国际执法合作倡议。我们支持《廉洁丝绸之路北京倡议》继续发挥引领作用,欢迎更多参与方加入《廉洁丝绸之路北京倡议》。

我们强调,要高度重视共建“一带一路”国家营商环境建设,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透明,规范公共资源交易,努力消除权力寻租空间,打造市场化、法治化、国际化营商环境;持续推动企业构建廉洁合规管理体系,鼓励企业、金融机构和相关特定行业履行必要的反腐败合规和报告义务,培育企业廉洁文化,坚决抵制商业贿赂。

我们承诺,要积极开展反腐败国际执法司法合作,高效处理刑事司法协助请求,简化反腐败执法合作和引渡程序,通过国际法律框架和非定罪没收、民事、行政等手段追回跨境涉案资产。我们呼吁加强在联合国等框架下的资产返还国际合作,严厉打击腐败资产国际转移行为,在资产返还合作中不附加任何条件,重申资产流出国有权管理和使用被返还的腐败资产。我们支持联合国全球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建设,期待网络发挥更大作用。

我们强调,反腐败教育培训具有重要作用,将继续加强与联合国毒罪办、国际反腐败学院、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等国际组织合作,积极开展反腐败教育培训,分享廉洁和法治建设有益经验。中方将继续举办面向共建“一带一路”国家的“一带一路”合作伙伴反腐败研修班,持续为全球反腐败治理贡献中国力量。

我们赞赏此次专题论坛讨论深入、成果丰硕。我们发起《“一带一路”廉洁建设高级原则》。我们发布《“一带一路”廉洁建设成效与展望》。我们倡议共建“一带一路”国家反腐败机构积极商签合作文件。我们鼓励共建“一带一路”国家积极参与“一带一路”合作伙伴反腐败研修班。我们期待“一带一路”企业廉洁合规评价体系发挥更大作用。

我们感谢共建“一带一路”国家反腐败机构和有关国际组织对中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工作的支持。我们建议将廉洁丝绸之路专题论坛机制化,进一步落实共建“一带一路”国家领导人反腐败合作共识,着力构建平等相待、尊重差异、交流互鉴、共同进步的反腐败合作伙伴关系,为共建“一带一路”廉洁建设贡献力量。

(责编:彭静、王潇潇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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