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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泉州市第一批示范区

发布日期:[2008-04-08] 阅读人次:1637 字号:     
 
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泉州市第一批示范区
 
1、市级示范区:
①清源山及其周边闽南文化生态保护示范区
责任单位:泉州市文化局
②古城区闽南文化生态保护示范区
责任单位:泉州市文化局
2、县级示范区:
①     鲤城区江南新区文化生态保护示范区
责任单位:鲤城区人民政府。
②     丰泽区东海蟳埔文化生态保护示范区
责任单位:丰泽区人民政府。
③     晋江市安海-东石-深沪文化生态保护示范区
责任单位:晋江市人民政府
④     惠安县惠东文化生态保护示范区
责任单位:惠安县人民政府
⑤     石狮市蚶江-永宁文化生态保护示范区
责任单位:石狮市人民政府
⑥     南安市丰州-官桥水头石井文化生态保护示范区
责任单位:南安市人民政府
⑦     安溪县茶乡文化生态保护示范区
责任单位:安溪县人民政府
⑧     永春县桃城-五里街文化生态保护示范区
责任单位:永春县人民政府
⑨     德化县瓷都文化生态保护示范区
责任单位:德化县人民政府
⑩     洛江区罗溪-马甲-河市文化生态保护示范区
责任单位:洛江区人民政府
泉港区山腰-峰尾文化生态保护示范区
责任单位:泉港区人民政府
 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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